第三十六条

有效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改造,是指改变或者更换原设备的结构、机构、控制系统等,使电梯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发生变化的活动。

(二)修理,是指拆卸或者更换电梯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等,但不改变原电梯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等活动。

(三)日常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