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乘客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5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