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机关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建立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境内河流湖泊河岸的自然生态,加强水生态环境和水源涵养区保护,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