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一条有效自治机关编制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加强流域水环境保护,维护好沱沱河河源区原真性,推动那棱格勒河、格尔木河、巴音河、香日德河、察汗乌苏河、布哈河等流域的综合治理与保护。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修复地下水,确保水生态安全,提高水环境质量。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