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条有效自治机关制定完善旅游发展规划,持续推介精品线路和风景廊道,打造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青藏高原知名休闲城市、度假区、特色街区,培育知名生态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自治机关利用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培育生态旅游产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