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热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计收,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核定。

文化、教育、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应当实行计量收费。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