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自治机关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