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民族工作与宗教事务第六十五条有效自治机关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