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一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力度,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重点支出。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