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自治县的信贷投入,扶持实体经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