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条有效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自主安排和管理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