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