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奖励扶助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列支。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