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故意损毁、盗取农村人居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