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

农业生产者、农资经营者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实施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集中回收、存贮、运输、处置,防止环境污染。

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