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第三章 区域性整体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陶瓷文化保护专项规划,对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的特定区域,制定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