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