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工作,组织对涉密测绘成果进行保密技术处理,增加非涉密测绘成果的供给,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