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监督。

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