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本办法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1987年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