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六章 森林采伐第三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