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有效火葬地区以外的区域为允许土葬的地区。户籍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内的人员在当地死亡后,提倡实行火葬,土葬的必须在当地农村的公益性墓地埋葬。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