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二章 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本市采取以下措施,鼓励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一)申请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国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二)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可以按照其实际用地范围和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手续;(三)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可以适当上浮。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