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土地开发与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受让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办各类企业或从事各种项目建设,应依规定程序申报;符合开发区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可享有受让土地的优先权。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