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经营管理第十七条已修改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有权在批准的企业章程范围内,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筹措、运用资金,采购生产资料,销售产品;依法自行确定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和奖励、津贴制度;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定额或编制,依法招聘、辞退经营管理人员和工人。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