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开发区企业应当在开发区或广州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各项报表数据和内容应当真实,并接受开发区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