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已修改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外汇账户设立、外债登记等手续。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