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炳灵寺石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文物安全、自然灾害、人员流量、环境、水体、生物危害等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文物本体监测,并建立日志。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省文物行政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