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在炳灵寺石窟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炳灵寺石窟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