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和运行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