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创新支持第五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有、查封、扣押、冻结、处分或者无偿使用中小企业财产。依法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不得超标的、超权限、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