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创业扶持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热线电话、公共服务平台等,为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市场监管、财政、税收、金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档案资料、社会保障、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