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与融资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中小企业纳税、社保、公用事业缴费、仓储物流等信用信息给予信贷支持。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