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鼓励保险机构推广适应中小企业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等需求的保险产品,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提升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