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对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