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因地制宜、注重长效、综合利用、统筹推进的原则。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