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部门负责在餐饮业推广普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督促餐饮行业商会、协会制定和落实反餐饮浪费行业标准、自律公约,协调指导餐饮业开展反餐饮浪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日常检查机制,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反餐饮浪费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幼儿园、学校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并督促其落实反餐饮浪费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民宿、旅行社等旅游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反餐饮浪费教育培训,督促其引导旅游者文明、节约用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健康、合理膳食知识,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堂等提供符合膳食平衡和营养健康要求的食品,促进健康合理的饮食消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反餐饮浪费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