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活动中造成餐饮浪费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