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劝告,并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处理结果。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