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标准,遵守其公开的服务承诺。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