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二章 邮政设施第十条有效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应当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满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需要,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