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应当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满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需要,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