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二章 政策扶持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国家有关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的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