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五章 经营与规范第五十条有效A级景区(点)应当设立专职讲解人员,为旅游者提供讲解服务。专职讲解人员经地(市)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培训后,在本景区(点)从事讲解活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