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医药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八条有效省、市州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中医药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为有关部门制定中医药政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