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中药材种植养殖规划,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推广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培育经营主体,推动农企联结,引导股份合作,提升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化水平。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