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振兴中医药产业,弘扬中医药文化,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