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许可和备案第十四条有效兼营盈利性文艺表演活动的酒吧、餐厅、音乐茶座等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