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的培训、考核。

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从业人员应当取得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持证从业。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