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三条已修改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的培训、考核。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从业人员应当取得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持证从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