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具有纪念性的建筑物、古建筑、祖传文物及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文物所有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管理规定。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