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农贸市场的建设标准,包括食品检测、应急通道、道路、停车场、公共厕所、垃圾分类收集、污水处理、水电、监控等设备设施建设要求;

(二)农贸市场的不同功能区域设施标准;

(三)农贸市场的具体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