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减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